2015年3月28日星期六

立會決查李卓人梁國雄「黑金」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反對派4名立法會議員早前被揭發涉嫌長期收受前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巨額捐款,並沒有按照議員守則的規定,向立法會申報。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日初步決定,向事件其中兩名「主角」,包括工黨主席李卓人及社民連主席「長毛」梁國雄展開調查。據悉,委員會有意傳召黎智英、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工黨秘書長郭永健、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等作供。
去年年中,包括香港文匯報在內的多份報章,揭發李卓人、「長毛」、涂謹申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等,長期收取黎智英的政治獻金。李卓人及長毛更將有關獻金存入自己的個人戶口,事件被廣泛報道後,引起公眾嘩然。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昨日表示,委員會已決定就李卓人和長毛涉及利益申報的問題進行調查。涂謹申的個案則由於委員會內部有分歧,委員會將連同早前已決定不再調查的公民黨梁家傑和毛孟靜的個案,希望今年暑假前可以向立法會大會提交報告匯報。
被問及針對涂謹申的投訴是否不成立,葉國謙只重申涂謹申、毛孟靜及梁家傑的投訴討論已結束,是否再跟進要由立法會大會決定。
葉國謙續說,委員會暫時未決定調查範圍,但調查必須要在今屆立法會完結前完成。被問到會否傳召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他則表示,倘委員會有需要,可以傳召或邀請非議員的人士出席會議。
款項曾存私人戶口 兩人動作「核突」
據悉,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接獲有關「政治獻金」的投訴後,隨即展開內部審查工作。不過,委員會內有半數來自反對派陣營,包括劉慧卿、范國威及郭榮鏗,一直運用本身的權力,不斷「放生」該4名涉事議員,縱容他們採取不合作態度。就算委員會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文件,涉嫌議員都以「擠牙膏」方式提交,令調查工作一直有困難。
因此,委員會於今年1月初就因為「資料不足」,無奈「放生」了毛孟靜。事實上,毛的個案有很多疑點,倘有足夠資料,理應作更深入的調查。
不過,李卓人及「長毛」就無法「甩身」,主要基於其表面證供相當清楚,兩人無法抵賴。據知情人士透露:「委員認為李卓人與長毛公然把款項直接存入自己的戶口。雖然他們聲稱代為保管,但一管就管上大半年以上,被踢爆後才匆匆轉回政黨內,動作相當『核突』。」
他續說,「其他被投訴人做法就較為『聰明』,當收到有關款項後,就立即轉到其他戶口,或經第三者身份捐贈,令調查無法跟下去。」據知,劉慧卿對李卓人及長毛兩個投訴也較有意見,轉支持展開調查。
同時,委員會有意傳召黎智英、Mark Simon、郭永健、何秀蘭等協助調查。倘有需要,委員會不排除將傳召人士的名單擴大,如長毛曾聲稱有關款項作為其打官司用途,委員會可能會傳召有關律師樓的負責人等。
一「死撐」清白 一稱「不在乎查」
被調查的李卓人聲稱,歡迎委員會展開調查,稱委員會只是想取得更多資料,他還繼續為自己開脫,指自己只是代工黨收取捐款,又多次聲稱「代黨收捐款,並無涉及個人利益,所以毋須作申報」。他又稱,自己早前已去信委員會解釋事件,如再獲邀請作證亦無問題,因為相信委員會會「還他一個清白」云。
另一名受查的「長毛」就聲言,對繼續被調查「不在乎」,更轉移視線地質疑,立法會拒絕調查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受利益」事件,是「同人不同命」云。


立法會委員會決定查李卓人梁國雄收捐款事件

去年有多名泛民主派議員,被指收受壹傳媒集團黎智英的捐款,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利益。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今日表示,委員會經早上進行閉門會議後,決定就工黨李卓人及社民連梁國雄涉及利益申報的問題,進行調查,但委員會對於是否調查民主黨涂謹申,仍有分歧,要由立法會大會決定是否有後續跟進。

委員會今早進行閉門會議,然後決定就梁國雄、李卓人的利益申報作調查,葉國謙表示 :「委員會作出決定,會就李卓人議員及梁國雄議員,我們會進入調查階段。對涂謹申議員,委員會是有不同意見,意見比較分歧。所以我們會向立法會大會提交報告。」報告會包括早前已決定不再調查的公民黨梁家傑、毛孟靜的個案,由大會定奪會否跟進涂謹申的個案。

葉國謙指,暫時未決定何時完成調查,指要在未來的會議討論相關問題。他說 :「這是我們今天的決定,有關兩位的調查,具體細節需要委員會進一步討論。之前都說是初步考慮,到今天便決定到調查階段,詳細的內容我沒有辦法可以透露。」

李卓人歡迎委員會的調查,回應說 :「我歡迎調查,其實我也將這件事交代過好多次。那些捐款本身不是我個人的捐款,是我代政黨收受的捐款。我們希望調查可以將這方面的資料,經立法會的一個機制,向公眾交代得更清楚。我一直認為不用申報的主要原因,就因為這不是(給予)我個人的捐款,而是政黨捐款,我希望這方面是委員會可以調查出來的。」

去年七月,有多份報章收到聲稱是「壹傳媒股民」的電郵,指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在兩年內,曾向多名泛民議員和政黨捐款達4000萬元。黎智英直認曾捐款給泛民成員,目的是推動對社會有益的事,希望有更多商人幫助泛民。當時多個泛民政黨回應,指不會接受有條件的捐款。

今年一月初,委員會認為沒有足夠資料,能證明公民黨毛孟靜有收受黎智英捐款作選舉經費,故裁定毛孟靜不涉利益申報的指控,其他曾被指控收受利益的泛民議員,亦於委員會近兩個多月的考慮後,被裁定與事件無關。

但委員會認為李卓人、梁國雄及涂謹申提交的資料,未令委員釋疑,而要求三人再出席閉門會議解釋。當時李卓人強調是代工黨收取捐款,並無獲得個人利益,梁國雄亦自言是代社民連收取捐款。



2015年3月12日星期四

驚蟄「打小人」 排行榜冠軍是?

3月6日是24節氣的驚蟄,香港有打小人的習俗!根據<聯合報>報導十多個「打小人」攤檔昨天很忙碌為市民消災解難,有的攤子說有人上門打小人指定打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工黨主席李卓人及佔中三子等「小人」,受不了他們發動佔中破壞社會安寧。至於在眾多「小人」中,最多人指定打的小人就是「同事」!

聯合報記者在「打小人勝地」鵝頸橋底現場觀察,近十名「打小人」攤檔檔主的意見,列出「熱門打小人」對象排行榜,其中「同事」高居冠軍,其次是「生意夥伴」、「第三者」,以及「高官或政客」。其中已擺攤四年的黃吉利坦言,市民要求「打同事」主要是不滿「同事嘴巴碎,喜歡講三講四」;也有一名中年女士哭著跑來說要「打二奶」,因懷疑其丈夫在內地包養二奶。

有人認為可透過「打小人」可以替自己出一口氣,發洩對小人的不滿,但要留意不是人人都適合「打小人」。傳說孕婦萬萬不可以「打小人」,否則會有流產危險。用以「打小人」的鞋可以讓顧客提供。

廉署絕不放生 李卓人等「落鑊」

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廉署去年接獲市民投訴工黨主席李卓人收受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利益,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於去年八月先後要求黎智英和李卓人協助調查後,近日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張超雄、張國柱亦先後被「請」到廉署「飲咖啡」。即是說,工黨四名立法會議員已經全部到廉署助查,顯示有關調查工作已經取得「階段性進展」,也說明廉署絕不會放生任何賄賂行為,李卓人、黎智英「落鑊」恐怕為時不遠。
黎智英較早前被揭發在兩年內向工黨主席李卓人秘密捐款共150萬元,而李卓人一直將該筆捐款「袋住先」。在收取巨額政治捐款之後,李卓人隨即在立法會辯論《捍衛編輯採訪獨立自主》議案時,為黎智英的壹傳媒「叫屈」,甚至向商界施壓要求落廣告。而李卓人在發言前完全沒有按照規定申報或避席,違反了立法會的《議事規則》。立法會《議事規則》清楚列明,若議員一年內從單一來源收受總數超過議員年薪5%的利益(約52000多元),或一次過收受價值超過一萬元實利,須於14天內申報,若有議員違規,可由立法會藉訓誡或譴責,或暫停職務或權利的議案加以處分。
更致命的是,李卓人身為公職人員,卻收取政治捐款為某個財團效力,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早前署名「壹傳媒股民」披露的機密資料中,其中一封以《蘋果日報》高層Mark Simon名義,在2009年5月19日給李卓人的電郵,內容是Mark Simon用「下指令」口吻,要求李卓人關注香港特區政府有可能在報攤的牌照到期時,減少報攤數量的事情,行文用字恍如他就是李卓人的「老闆」,毫不客氣。這就涉及到賄賂的問題。
根據一般定義,捐款人與收款人沒有對價關係就是政治獻金;捐款人與收款人有對價關係而造成官商勾結或利益輸送叫賄賂。回看黎智英與李卓人的「黑金」輸送事件,絕非如李卓人所指般不涉任何服務和回報,而是李卓人在收受捐款後,隨即為黎智英的壹傳媒「叫屈」,甚至為報攤發牌問題向政府「施壓」,還有各種配合壹傳媒發動的「批鬥商家」行動等。這些都是有價服務,都是賄賂的罪證。
現在廉署約談多名工黨核心,顯然就是調查該筆捐款究竟花在何方落到何處?工黨成員是否知悉及同意李卓人的「袋住先」行為?他們的供詞將成為本案關鍵。但據這幾名工黨立法會議員之前的說法,他們對這筆「袋住先」捐款並不知情,即是說李卓人違規收取「黑金」,表面證據已經成立。當廉署完成搜證工作之後,相信就會正式對黎智英和李卓人作出檢控。
香港是法治社會,受賄更是重罪,位居特區政府第二把交椅的前政務司司長,尚且要身陷囹圄,李卓人以為祭出所謂「政治打壓」就可以推卸罪責,只是他一廂情願。2003年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涉「偷步買車」風波時,李卓人更引用了莎拉布萊曼的一首歌名《是時候說再見》《Time to say good bye》送給梁錦松,現在這首歌正好送給李卓人。


愛我香港,捍衛核心價值系列投票之一你認為香港的核心價值包括下列哪些?

愛我香港,捍衛核心價值系列投票之二你是否認為立法會個別議員收「黑金」使香港的核心價值遭受了衝擊?

愛我香港,捍衛核心價值系列投票之三你是否贊成廉政公署對「黑金議員」立案徹查?